急難互助金發給範圍如下: (一) 會員本人結婚由本會贈送喜幛乙幅慶賀(憑喜帖)。 (二) 死亡給付:
1. 會員死亡:除送輓聯乙幅(請事先告知本會)弔慰並依下列標準發給互助金: (1)加入互助未滿1年者發給新台幣2000元整。 (2)加入互助滿1年未滿2年者發給新台幣5000元整。 (3)加入互助滿2年未滿5年者發給新台幣8000元整。 (4)加入互助滿5年未滿10年者發給新台幣1萬元整。 (5)加入互助滿10年未滿15年者發給新台幣2萬元整。 (6)加入互助滿15年以上者發給新台幣5萬元整。 因普通傷病死亡者均依上列標準發給。 (7)加入互助滿6個月以上因職災死亡者發給新台幣7萬元整。【職災需經勞保局認定通過】 (8)因國家認定之天災地變(不可抗拒之原因)發生者補助金額另行研議。 前項年資計算如下: (1)年資因退會中斷而重新入會者,其以往年資不合併計算。 (2)年資計算以滿整年為基本年資,不滿一年者不予計算。 申請人需為會員之法定受益人並檢附與其申請相關之證明文件、資料到工會辦理。 2. 家屬死亡:會員之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死亡有來白帖申請者,發給互助金慰問金新台幣1100元整。 (三) 殘廢給付:會員因從事本業工作以致殘廢而確實無法從事工作者,經公立或勞保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屬實而必須退保、退會者依下列標準發給互助金: 1. 加入互助滿1年未滿2年者發給互助金:● 職傷殘廢者新台幣1萬元整。● 普傷殘廢者新台幣5000元整。 2. 加入互助滿2年未滿5年者發給互助金:● 職傷殘廢者新台幣1萬5000元整。● 普傷殘廢者新台幣7500元整。 3. 加入互助滿5年未滿10年者發給互助金:● 職傷殘廢者新台幣2萬元整。● 普傷殘廢者新台幣1萬元整。 4. 加入互助滿10年以上者發給互助金:● 職傷殘廢者新台幣3萬元整。● 普傷殘廢者新台幣1萬5000元整。
(四) 退離職(會員退休)給付: 1 . 會員加入本會並參加急難互助滿3年以上,於退離職(退休)時得向本會申領退離職金,一次發給之,其標準如下: (1)加入互助滿3年未滿5年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1000元整。 (2)加入互助滿5年未滿10年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3000元整。 (3)加入互助滿10年未滿15年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4000元整。 (4)加入互助滿15年未滿20年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5000元整。 (5)加入互助滿20年未滿25年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1萬元整。 (6)加入互助滿25年以上者發給退離職金新台幣1萬5000元整。 2 . 申領年資採足滿年計算,未滿12個月者其年資不予計算。 |